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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訓)不動產營業員訓練班《北屯教室》
課程分類:證照課程

報名額滿

上課日期:113年05月21日~113年05月24日

上課時間:上午08:30~中午12:30以及下午01:30~下午05:30

報名起訖日:113年03月12日~113年05月20日

113年05月27日 13時30分~16時00分
-
30 小時
上課地點
台中市北屯區北屯路366號15F(北屯路大買家旁,帝國大樓)  交通位置GO
課程費用
3600元(已含登錄費400元)
匯款後請加line id:@a22429101
依據報名與匯款完成順序錄取學員.額滿後排候補
匯款資訊
銀行匯款:台新銀行(812)北台中分行
帳號:8896+報名者手機號碼(假設您的手機號碼是0912345678則匯款帳號為:88960912345678)
戶名:社團法人臺中市不動產仲介培訓協會
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
傳真報名

報名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
2.前項規定於外國人,準用之。
注意事項
※為響應節能減碳,本課程無提供『衛生紙』與『紙杯』。
01.學員填寫本報名表,即視為同意本會之課程相關規範及同意本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於特定目的範圍內對學員之個人資料,有蒐集、處理、利用或依主管機關要求回報之權利。(唯學員若選擇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時,本會無法提供學員相關服務。)
02.報名以(報名表及繳費完成)之順序錄取,額滿者則延至下期。
03.報名時請繳交身分證正反影本乙份、2吋照片2張,至遲應於開課第一天交給助教。
04.不動產營業員初訓代辦與登錄費為400元、複訓代辦與登錄費為300元(以上含大宗代辦、郵資與信封等費用,代辦費100元恕不開收據。),與訓練費一併於課前收取。登錄費收據則由全聯會開立。
05.內政部自102年3月1日起實施網路遠端即時監控課程執行情形,出席每堂課(科目) 上課情形照片記錄,並從網路監看現場點名,請學員務必按照授課科目簽到、簽退,請勿遲到、早退、翹課。如:遲到逾10分鐘,上課時間離開座位、接聽電話、上廁所超過10分鐘、未依規定簽到簽退、及內政部點名未到而記缺課者,該門課程總時數將不予計入。時間以教室時鐘為準。【座號照號排列,請勿隨意自行對調位置,並不得指定座位】。
06.新訓學員於本會課程有缺時數,應俟本會其他班別尚有名額時,另至本會補足未修完之課程,始得參加測驗。如於其他單位有參加相同課程,無事先告知則無法參加該梯次測驗,應參加下一梯次並再補繳測驗費400元。
07.複訓學員若因遲到、中途離席累計超過10分鐘以致缺課,而無法取得完整時數致證照過期者,須自行負責。(請提前報名上課,如因颱風等天災政府宣布停班停課致證照逾期須自行負責或自行尋找補課單位)。
08.學費自報名繳費後至開課前七個『工作天』 (不含開課日)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各項費用之九成;開課前六至三個『工作天』,退還已繳各項費用之八五成;開課前二個『工作天』,不接受退訓、退費、延班。
09.學員因個人因素(車禍.開庭.疾病.誤點.無停車位等非訓練單位造成之因素亦同),於開課前三個工作天要求延班者,僅以一次為限,且延班後不得要求再次延班或退費。開課當日除因地震颱風等天災經臺中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改期辦理課程外,不接受延期或退費。
10.因報名人數不足致無法開課,本會扣除匯費30元後退還費用;如學員申請退費而需匯款者,學員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11.報名表之手機號碼應清楚可辨認,如因模糊無法辨認或有設定為拒收簡訊,致無法接收到本單位之參訓提醒、變更簡訊而有遲到、缺席等情形,須自行負責、不得要求退費或延班。
12.學員需自行保管個人物品,並依場地規定每日下課時帶回講義及個人物品。本單位不負保管責任,若有遺失請學員自行負責。
13.除上述事項,若有未盡之事宜,本會保留解釋與修改之權利。
辦理單位
社團法人臺中市不動產仲介培訓協會
會址:406台中市北屯區遼陽二街3號
電話:(04)2242-9102
傳真:(04)2249-2290
Email:jakey800@yahoo.com.tw
不動產買賣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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