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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修正7/1正式上路
2023-06-29
房價居高不下已經是近年來大家非常關心且不斷探討的議題,如果人民連居住的問題都需要擔心,那還談什麼其他的基本權利呢?
一般人所希望的不過僅僅只是安居樂業如此而已。
 
影響不動產交易的因素有很多,但最令人無法接受的就是炒作行為,將房屋作為金融商品,導致許多人根本買不起房或是就是買了房子也必須背負鉅額房貸。在實務上我們更是經常看到,許多人因為購買房地產後導致財務出現問題,甚至最後還去借更多的錢只為了償還房貸。
為防止不動產的炒作行為,修正了平均地權條例,即將在112年7月1日正式上路,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證據向縣市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管制私法人購屋: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